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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/18/2009 这是我们的第六年(带银公主的插画,她与男友相爱十年,结婚,甜蜜如故)
据说去年这个时候我写的那篇日志,成了夜猫子开博以来点击率最高;据说它惹来了众人泪水,甚至感动了路过的陌生人;据说我们之间的爱情证实了还有童话存在,证实了还有一见钟情(俄。。。好吧,单方面的。。。),证实了初恋的奇迹,还有“执子之手、与子至少偕六年”。。。 因为这些“据说”,我很不要脸的认为如果我今年不写点什么,就对不起观众。想了想,决定学带银公主的样子,来写一写这个当事人。
我爱的这个男人,对食物很要求。喜欢吃也喜欢煮,会做全天下最好吃的红烧鱼,煮饭的时候习惯喝一点酒; 买东西很挑剔,每每都货比三家,比到我翻脸; 会抽烟、会喝酒,但都不过分; 不会麻将、几乎不玩游戏、开电视多半都锁定在体育台; 看书遇到有趣的地方,喜欢读出来跟我分享; 性格温和,不太容易发脾气。在我歇斯底里抓狂发作的时候,会静静微笑着看我,然后说“不要急、不要急嘛”; 早上上班的时候,会记得吻一吻我的额头,不管我醒没醒; 怕我不好好吃饭,偶尔会中午翘班回家,带我去吃好吃的; 虽然对食物很要求,但只要是我煮的东西,统统都说“好吃!”; 虽然自己花钱很有计划,但只要是我看中的东西,一律大声说“买!”; 懂得从电话里辨别我微小情绪的变化,然后仔细问:“怎么了?是不是不高兴了?”; 喜欢站在我身后,闻我的头发; 会在他妈妈“管教”我的时候跳出来护着我,说:“怎么啦?人家喝个可乐都不行啦?”; 喜欢不太甜的甜食; 英文很烂; 最近学会了情人节送花给我。虽然人在上海,也事先打电话给我的朋友,请她准备好、再快递给我; 会陪我去参加我的女友们的聚会,静静坐在一边听我们八卦,然后付账; 喜欢买大部头的深奥的书,比如《结构人类学》,比如《经济学》,然后堆在那里不看; 每晚临睡都会打电话给我,说“晚安、爱你”; 会陪我玩我发明的幼稚称谓,对自己“熊”的身份很满意; 吵架一定会先求和,不管是不是自己的错; 小梦想,是开一家自己的餐馆。大梦想,是办一间真正好的学校; 和我一样,相信人文和教育的力量、懂得欣赏艺术和宗教; 人多的时候会走在我斜前方半个身位,头也不回地对我伸手勾勾,意思是要我牵住他; 有些小腼腆,朋友在的时候,不会跟我太亲密; 和死党出去喝酒,会事先打电话给我,不让我担心乱想; 太累的时候,睡觉会打呼; 喜欢打扮我。有时候会看着我自言自语地说:“该去给猫儿(他这么叫我)买个墨镜。。。” 。。。。。。
这是我们的第六年,这是我爱的男人。 他不是天生就这么好,我也不是生来就是他要找的女孩。我们都是在相处的过程中,逐渐长成对方喜欢的样子。有的事,一定要给够时间才见得分晓。如果有人赞我运气好,那只是因为他不了解我们全部的故事。而无论如何亲爱的,又一年走过。希望明年今日,这里还有更新:) Comments (10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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