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夜猫子我是翼 最亲近的人叫我猫 有一个英文名字叫Vivien 6/29/2009 写给MJMJ走了。 走得突然,留下身后毁誉参半,和全球数以万计的真假歌迷。 一直钟爱他的,回头再爱他的,或是在他死后突然开始喜欢他的。 我自己,属于第二种。
这个男人,我12岁那年爱得疯狂。 和大多数人一样,从remember the time开始,陆续收集了他几乎所有专辑(除了第一张off the wall)。 那张Bad,因为听得太多,还没学好英文的我竟然每首歌都唱会。懵懵懂懂跟着念出那些音节、一个字都听不懂,很天真的快乐。 也因为他,比同龄人多听了太多英文歌。以至后来到了英国,竟和外国人有一样的音乐记忆。
可我会长大,MJ会老。 从Blood on the dance floor,他就从我的神坛上掉下来。而最后那张invicible,也只是带着“纪念”的心理,完成我的收集而已。 在You Rock my world的MV里, 看着他那张被整容到变形的脸,跳着有点过时的舞步,甚至MV的整体风格都与他全盛时代的那首Smooth Criminal如出一辙。 他是王,现在却要和后辈晚生们争排行榜上的位置, 我说不出的心酸。
最伤心、英雄迟暮。 当年盛事莫提, 孤灯垂泪谁人怜?
急流勇退需要莫大的勇气。那比百尺竿头进一尺更难,那是对大人物的最后的考验。 可他不仅仅是大人物,他要当英雄,而英雄不投机、不作懦夫所为。 不为了全身而退,就断了自己犯错的机会。 所以他要重新开演唱会。 可是晚了。上帝为他做了选择,要他死在尚算完美的时刻。
而我,我要去把那些布满灰尘的磁带CD翻出来, 找个时间,一个人静静坐下来, 全部听一遍、再一遍、再一遍…… 6/26/2009 我们的路——读《亲爱的安德烈》龙应台的书,从《孩子你慢慢来》看起,一直都非常喜欢。
5/5/2009 一生一會,當門相送再见她时,是在西园戒幢律寺。 她出来接我们,穿着小沙弥似的宽大袍子,隔着马路向我们用力挥手,笑的样子还是一如当年那样纯粹。 闵,她是我大学时的同寝好友,也是我为数不多佩服得五体投地的同龄人。当我还在忙着谈恋爱、纠结于小女生的伤春哀秋,她定定的坐在图书馆里,看完了一本接一本、大部头的书。从海子、到罗兰巴特、到西藏生死书、最后是原版佛经……研究生毕业,再一次,当我们在计较工作好不好、工资高不高,她却早早的潜进了苏州西园寺,过起她悠悠自在的城市隐居生活来。 她是我在这个物欲横流的时代里见到的,唯一怀揣梦想,并勇敢实现了的人。大多数人的梦想,都只是随波逐流而已,包括我自己。 那晚的西园寺,云层遮蔽了月光。少了游人,寺院似乎特别清幽。风大,吹得寺里大棵的香樟树沙沙作响,一波又一波,像极了海岸边的潮水声音,一浪、再一浪,风拂过树梢,我前所未有的平静。 闵带我们去她平日里工作的地方。一进典型的江南小院,有天井,种着树,树下摆着桌凳。对着院门是三间平行的屋子,门上挂着用木牌刻的“弘法部”三个字。一间阅览室、一间办公室、再一间招待客人的茶室。 她招待我们在茶室坐下,又打开窗,砌了一壶碧螺春。有风吹进来,夹杂了香樟的淡淡香味,混着室内氤氲的水汽和木质家具的特殊气味……有一个瞬间,我们都没有说话。 然后我们聊天,仿佛是昨天才分开那样、仿佛知晓彼此这几年过往的点滴,没有过去、没有未来、只有当下;没有浮躁、没有焦虑、那么自然。 就这样,到了9点半,整个西园寺都睡了。闵装了书和CD给我,把我们送至庙门。用力再抱抱她,我们说了再见。 茶道有所谓“一生一会、当门相送”,禅意很重。 与人交往,际会无常。在英国的一年,我体会尤深。有的人,纵使你再喜欢也留不住。因缘变换,又岂是你我凡人能掌控的? 所以对朋友,每一次的相处都愈发珍惜。因为你永远不会知道,这一见,会不会就是最后一面?这一句话,会不会就是最后一句? 这样的体会,不是悲观。而是对世事有所了解,抱着平和心态的坦然和淡定,甚至有“不可为而为之”的壮烈意味:) 话虽如此,亲爱的闵,西园寺一别,还是希望能尽快再见啊:) 4/24/2009 Cheese的世界趁着闲来无事,就天天研究美食,把蔡澜的节目看了个透:《蔡澜叹名菜》、《蔡澜逛菜栏》、连带着还买了书,真是好不痛快~ 蔡老是新加坡人,早年移民香港。大概因为年代的关系,不比新一辈的香港食评家中西并重,从始至终还是钟情于亚洲饮食,对西方的食文化颇有抵触。只有提到Cheese的时候,露出了难得的虔诚态度,说:“芝士是一个世界、一个宇宙,你打开那扇门,就多了好多好多层次,让你慢慢、慢慢研究下去……”后来还有两次听到他讲类似的话,一次是说榴莲、一次是花椒。 对食物的态度,我向来秉承着“严谨”二字。而心里却是清楚,“开放”的态度同样重要。偏偏生来就是四川人,嗜辣如命。一个人的味觉,如果一开始就习惯“辣”这样浓烈的滋味,那么要他适应并且欣赏其他口味,是非常难的。这一点,我感受至深。 在成都,我们总是笑那些不会吃辣的外地人“你错过了很多”。离开家这么些年,我开始觉得,错过的其实是我们。吃东西,是要学的。在我,花了差不多一年的时间,才真正学会了解杭帮菜的鲜咸、本帮菜的浓稠、广东菜的精致……以中华饮食文化之博大精深,每一种菜系都有它出彩的地方。而这些,都是需要真正静下心来、做多次尝试才能感受的。 要让舌头慢慢脱离对辣(或者某一种你习惯了的味道)的依赖,回归它最质朴、最敏感的状态,才能更好的分辨食物的味道。如果只是吃一口、尝一顿,是没有资格说“不好吃、不喜欢”的,因为那只是“不习惯”。要由浅入深、一步一步慢慢来。直到这个新鲜事物可以随时入口,甚至成为日常饮食的一部分,才有评论的资格。而我接下来要征服的世界,是榴莲、臭豆腐、还有最让我头痛的,Cheese。 4/21/2009 “我兮落魄邯郸道,要向先生借枕头”
近来常想,一个人想要说他想说、做他想做、表达他所想表达,并且给他那个位子,让大众可以听到他的声音,大体是要很长一段时间才可以做到的。而这还是幸运的,很多人,究其一世也没有这样的机会。所以有太多码字的、谱曲儿的、拍片子的,兜兜转转数十年才能有一部“有深度”的作品。旁人不晓得,他们不是不想写、写不出,实在是没有机会。 一如黄秋生那样的演员,终还是要演尽烂片,方能有的捡(所以他才练就他所谓的“化屎大法”——只有烂片,没有烂演员)。而至于那些天生的幸运儿,有关系、有运气、甚至有相貌,在一开始就拿到话语权的,就是自己的福报,旁人羡慕不来的。 我想,这大概就是我们这个世界的规则。不是没有道理的。因为太早给你那个位子,你火候不够就只能砸了场子。让你从烂文章写起,反正台面小,看得人不多,无伤大雅。而真正等到那一天来临,站在你应得的舞台上,就要挺胸抬头、漂漂亮亮赢一场!告诉所有人,我不是做不到,我只是需要一点时间。 3/25/2009 407的安静我们在上海住的房子,是外滩边上的殖民时期建筑。1928年建成,原址是基督教青年协会的办公楼。因为是改建过来的民居,结构难免古怪——我们的408,必须要穿过407家的走廊才能进入。所以,与邻居势必抬头不见低头见。 408,是我记事以来住过最破旧的房子。走廊狭仄阴暗,房间肮脏破败。角落里藏着沉寂多年的污垢,空气里随时都悬浮着灰尘。所有的家具都是上世纪五、六十年代的遗物。到了晚上,耗子会肆无忌惮的在无人处上蹿下跳,声音之大、足让人怀疑那是家里养的正经宠物。 而407,我们每天经过的407是另外一个世界。很难想象,就一墙之隔,那里的墙壁永远是雪白干净的样子,地板随时都泛着刚打过腊的光泽,厨房里传来煲汤炖肉的香味,混杂着吴侬软语和时断时续的越剧调子——那样缓慢而温暖的生活,成了我对上海人的“家”的第一印象。 407住的是一对退休夫妇。儿女都不在身边,平常只有两夫妻在家,偶尔太太的老母亲会来小住,常看到她们搀扶着下楼散步。周末的时候,亲戚朋友常来家中聚会。一大家子人围坐在一起吃饭,很热闹、很温馨。 太太是典型她那个年纪的上海人,有骨子里带出来的骄傲,看我们这些外地人有点趾高气昂的样子。偶尔和我们讲话,比如,要换掉两家人共用的门锁一类,也总是带着命令和教育式的口吻。对于每次碰面我的微笑点头致意,也不是次次都会予以正面回应。但我并不真的讨厌她,我知道她不是坏人,对着家人也是温柔和蔼的样子。她不过,是有些莫名其妙的优越感罢了。 就这样,我在408住了大半年,然后去了英国念书。等我再回来的时候,熊告诉我,那家的太太已经过世了。是癌症,我们都不知道。只是突然有一天,熊说,看到他们家设了灵堂。 从此,407就安静了下来。我再也听不到越剧的调子,听不到有人讲上海话,当然,更听不到周末那些暖洋洋的笑声。一个人就这样消失了,407干净整洁依旧,只是、再也没有家的样子…… 2/18/2009 这是我们的第六年(带银公主的插画,她与男友相爱十年,结婚,甜蜜如故)
据说去年这个时候我写的那篇日志,成了夜猫子开博以来点击率最高;据说它惹来了众人泪水,甚至感动了路过的陌生人;据说我们之间的爱情证实了还有童话存在,证实了还有一见钟情(俄。。。好吧,单方面的。。。),证实了初恋的奇迹,还有“执子之手、与子至少偕六年”。。。 因为这些“据说”,我很不要脸的认为如果我今年不写点什么,就对不起观众。想了想,决定学带银公主的样子,来写一写这个当事人。
我爱的这个男人,对食物很要求。喜欢吃也喜欢煮,会做全天下最好吃的红烧鱼,煮饭的时候习惯喝一点酒; 买东西很挑剔,每每都货比三家,比到我翻脸; 会抽烟、会喝酒,但都不过分; 不会麻将、几乎不玩游戏、开电视多半都锁定在体育台; 看书遇到有趣的地方,喜欢读出来跟我分享; 性格温和,不太容易发脾气。在我歇斯底里抓狂发作的时候,会静静微笑着看我,然后说“不要急、不要急嘛”; 早上上班的时候,会记得吻一吻我的额头,不管我醒没醒; 怕我不好好吃饭,偶尔会中午翘班回家,带我去吃好吃的; 虽然对食物很要求,但只要是我煮的东西,统统都说“好吃!”; 虽然自己花钱很有计划,但只要是我看中的东西,一律大声说“买!”; 懂得从电话里辨别我微小情绪的变化,然后仔细问:“怎么了?是不是不高兴了?”; 喜欢站在我身后,闻我的头发; 会在他妈妈“管教”我的时候跳出来护着我,说:“怎么啦?人家喝个可乐都不行啦?”; 喜欢不太甜的甜食; 英文很烂; 最近学会了情人节送花给我。虽然人在上海,也事先打电话给我的朋友,请她准备好、再快递给我; 会陪我去参加我的女友们的聚会,静静坐在一边听我们八卦,然后付账; 喜欢买大部头的深奥的书,比如《结构人类学》,比如《经济学》,然后堆在那里不看; 每晚临睡都会打电话给我,说“晚安、爱你”; 会陪我玩我发明的幼稚称谓,对自己“熊”的身份很满意; 吵架一定会先求和,不管是不是自己的错; 小梦想,是开一家自己的餐馆。大梦想,是办一间真正好的学校; 和我一样,相信人文和教育的力量、懂得欣赏艺术和宗教; 人多的时候会走在我斜前方半个身位,头也不回地对我伸手勾勾,意思是要我牵住他; 有些小腼腆,朋友在的时候,不会跟我太亲密; 和死党出去喝酒,会事先打电话给我,不让我担心乱想; 太累的时候,睡觉会打呼; 喜欢打扮我。有时候会看着我自言自语地说:“该去给猫儿(他这么叫我)买个墨镜。。。” 。。。。。。
这是我们的第六年,这是我爱的男人。 他不是天生就这么好,我也不是生来就是他要找的女孩。我们都是在相处的过程中,逐渐长成对方喜欢的样子。有的事,一定要给够时间才见得分晓。如果有人赞我运气好,那只是因为他不了解我们全部的故事。而无论如何亲爱的,又一年走过。希望明年今日,这里还有更新: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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